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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患重大疾病,病假快到90天上限,怀孕申请停薪留职,公司不想批
曾患重大疾病,病假快到90天上限,怀孕申请停薪留职,公司不想批 公司规定工作时间5年,获90天病假,已用64.5日。因为曾经患有重大疾病,高风险手术;后有卵巢手术,卵巢功能受创。医生早已告知受孕几率小,成功受孕也必须休假补胎(已开据医生证明)。今年好不容易怀上,但公司似乎不愿批停薪留职,正待协商。又警告说,病假已经几乎到顶,要我自己考虑清楚。难道病假用尽,它要解雇我吗?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冬日暖阳阳(广东)
提问时间:2011-12-1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