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工厂请员工吃饭,醉酒致残
工厂请员工吃饭,醉酒致残 我弟弟在深圳一家工厂上班,当天下午从14:00工作到20:00多才做完事,同时工作的还有其他十几位同事,然后被部门经理一起带到餐馆吃饭,并且喝了白酒,我弟弟年纪较小(刚满18岁)被大伙劝了很多白酒(事后了解将近2瓶),当场不醒人事,被同事带回宿舍,第二天上班时间才发现我弟弟浑身冰凉,后来被厂方送到医院抢救近6个小时才苏醒过来,现在医院治疗,医生说他内脏被酒精严重烧伤,会留下后遗症。
请问叶律师:
1.工厂有责任吗?依据是什么?
2.如果工厂负有责任,我们可以提出哪些方面的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号角(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09-12-07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