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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大意,使公司损失一千元,员工是否应该倍偿,偌赔偿,应该赔偿多少?

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大意,使公司损失一千元,员工是否应该倍偿,偌赔偿,应该赔偿多少? 我是公司招进来的会计,开增值税票后,由于领票人没签名,现在税票丢失了,责任在我自己没让别人签名。为办遗失申请,登报花费1000元,公司现在不给报销。请问这1000元是否应该自己承担,或者承担多少为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丫头900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2-13 17: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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