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租房签合同时,写了男女双方名字,但现在分手了,女的还有权住里面吗

租房签合同时,写了男女双方名字,但现在分手了,女的还有权住里面吗 男方是一外国人,在深圳租房子,但由于男方不懂中文,所以签合同时写上了男女双方的名字,房租一直是男方付的,但现在分手了,女方还有权住里面吗,如果女方不愿搬走,那应该怎么处理,男方是外国人,会不会有什么政策限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316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2-13 14: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