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上月27日,被三人打了颈椎,住院一星期,休息一星期,今日去派出所解决,提出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交通费,后期治疗费,医药费等等费用,警察说这些一起所有加起来三十块一天,我说应该是有个标准的,警察就要我自己开个钱,请问我能自己随便要求赔偿多少费用吗?|然后警察说如果拘留的话双方都要拘留,我说我没大人为什么我也要拘留,他说他们取证证人就说我打人了,我说我没打人,三个打我一个我只采取自我保护措施,警察继续回我要拘留双方一起拘留,医药费哪些费用他们就不管了!估计对方是在派出所找人了!我想请问这事我怎样取得有力合理的措施维护自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010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2-12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