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卫生服务站是否有责任?

卫生服务站是否有责任? 您好,我母亲因为腹泻,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治疗,医生开的左氧氟沙星,输液几分钟后,我母亲手部红痒,护士说正常反应,又过了几分钟,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当时情况危急,医生和护士才予以紧急处理,并拨打了120,到医院后进行了住院观察,请问诊所是否存在责任,能否进行赔偿在医院观察的费用?因当时的情况无法考证,医生和护士不会承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tZ1091()
提问时间:2011-12-12 16: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