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卫生局为没有医师证人员给予处方权且造成后果是否有责任

卫生局为没有医师证人员给予处方权且造成后果是否有责任 没有医师证人员A在行医中造成患者病情加重以至最后无法救治死亡。A由卫生局聘任,由该局医政股为之授予处方权,该卫生院的举办单位是该卫生局,请问,卫生局在这次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uhui(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0-07-03 16:2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