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这样做合理吗?
申请仲裁解决。
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园长的说法没有道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