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违约金按每天百分之一算,请问这样合理吗?

违约金按每天百分之一算,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与客户的合同因为我的原因没能继续执行,协商让我退款,共计2万元。我先还了5000,还有15000.对方要求我一周内还清,否则延迟一天,多计我1%的钱,算是利息,及15000*1%=150元/每天。
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听说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请问是这样吗。
关于每天1%的钱,已形成文字欠条在对方手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vipsta……(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1-12-03 17:0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