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扰乱社会治安”判决不合理的问题
关于“扰乱社会治安”判决不合理的问题 您好,我的家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一天晚上载了两名酒醉男子和一名女子,因为到达目的地酒醉男子不下车而发生口角,后两名男子便殴打我的家人,其中一名酒醉男子患有“股骨头坏死”,他在冲向我的家人时 因我的家人躲闪摔倒在地 将自己的骨头摔裂了,该路口有摄像头, 后期 录像证明我的家人并没有碰到他,他是自己扑空摔倒的,在派出所录口供时,该男子也承认我的家人没有打他,但是派出所定案,说我的家人“扰乱社会治安”并拘留三天。请问 这合理么?我们应该怎样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莹周周(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1-12-09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