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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个人法律责任
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个人法律责任 我当前是美国公民,我也是一家外国公司的一个首要代表在北京.我们的公司可能需要关闭由于资金不足.自2008年以来我们有30名雇员在北京.如果我们关闭,并且公司没有资金,什么是我的个人责任?如果我们不关闭,有没有其他个体或代办处可以替换我和成为我们的首要代表?您是否知道谁可能帮助和提供服务?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vJP1005()
提问时间:2011-12-0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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