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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
关于济南市供暖问题!
关于济南市供暖问题! 由于不在小区住,没有缴纳暖气费,物业公司以供暖管道是串联为由,通知必须缴纳暖气费,如果不交则根据济南市物价局的规定起诉。本想协商,交一定的报停费用,可物业不同意。
请问,是否可以保证我的合法权益,不在小区住没有享受到供暖,为什么还要被逼交暖气费?如被起诉是否可以胜诉?
谢谢!
另,我可以通过先居住小区物业开具居住证明,以此证明没有在享受供暖。
问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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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zswanz(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09-12-0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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