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我爷爷、奶奶的遗产纠纷的问题--急急急!!!
关于我爷爷、奶奶的遗产纠纷的问题--急急急!!! 人物:爷爷、奶奶、大姑,二姑,我爸以及我叔
时间大概是1995年,当年,我爷爷奶奶到区法院起诉,说我爸爸妈妈虐待老人,事实是完全没有,爷爷奶奶受大姑和小叔的蛊惑,做了这样的事情,加之当年司法制度不完善,大姑找了法院的关系。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法院判下了我爸妈搬离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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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爷爷过逝了。到了2002年,老宅拆迁后原地安置,变成了一套高层复式楼,名字是奶奶的,到了2003年,奶奶也过逝了。但房产证至今未办理。
2010年,我爸爸在我给他讲述了法律常识后,决定要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因为,当年的判决上只是收回居住权,并没有脱离父子关系,剥夺继承权。所以,认为房子,我爸爸一直有份继承。当准备向法院起诉时,我叔叔说,房子在早年,由爷爷奶奶做了公证,公证的内容是这套房子的继承由爷爷奶奶决定,如果一方过逝,由另一方安排继承,如果双方均过逝,则由我叔叔继承,另外,我的大姑和二姑以经济补偿的形式来继承。所谓的公证书里完全没有我爸爸的名字。当时做这份公证,我爸爸也没有在场签字。
时间到了2011年12月,房子开始要办理房产证了,当我叔拿出所谓的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时,办事员告之:我们不能保证这份财产遗嘱是不是最后一份,所以,要请你的所有子女都来签字,我们就给办理房产证。
问题一:请问,这样所谓的公证,在我爸爸不在场的情况下办下,具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二:房产交易中心一旦签字,是不是就放弃了继承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ny-……(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12-08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