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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要另行提起诉讼吗

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要另行提起诉讼吗 我与农行南京路支行行长熊签订了所谓过桥协议,2013年7月先后转了五百万给他或他指定的账户,说好为期一个月,等到期时发现他已以非法集资罪被抓,同时还骗取了其他几十人共计九千万资金,现熊一审以非法集资罪已被判九年,正在二审,该案只扣押了熊资金295万元和两套房产,以及熊借出资金的债务人雷勇等人几套房产和店面。二审未结束,民事赔付未开展,熊的家人亦未对雷勇等人提起民事诉讼,我们受害者也未对熊提起民事诉讼。请问:1、我们受害者需对熊提起民事诉讼吗?还是法院在扣押财产拍卖后会自动对我们受害者进行赔付?2、熊的家人未提起民事诉讼,我们受害者可代为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AA高小妹(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6-06-1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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