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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否在判决生效后另行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否在判决生效后另行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第一次刑案审理过程中提出,可要求的赔偿有哪一些?是否在广西是没有精神赔偿一说。
在判决生效后,可不可以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zhu……(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2-04-27 23:48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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