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父母送其女儿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是。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此房产的产权人为你的女儿。
答:婚内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明确指明是赠与夫妻中一人的除外。
如果产权登记在你女儿名下,为你女儿个人财产。
指定赠与女儿个人,算个人财产
明确赠与给女儿就可以了
如果是你的配偶的父母送的,没有明确送给那个人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指明是赠送给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