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的房产进行装修,没有特别约定的,离婚时,装修费用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如不能证明是索要,应认定为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要求返还装修费。
如无特殊约定,视为对一方父母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要求返还。(网络上只能根据您的陈述作出解答,由于陈述难免会有主观偏差,为了能给您提供更为准确、专业的法律服务,建议您携带全部涉案材料前往吉林华港律师事务所向黄业律师现场咨询。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998号,绿园区医院南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