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农转非 死亡人员补偿问题
农转非 死亡人员补偿问题 我是昌平区南邵镇何营村的一名村民 本村于2005年左右 部分农民耕地被占用 有一些农民转居民的名额 通过抽签选取 2011年抓阄抽居民 上一次是2008年 本人父亲于2010年6月22日去世 听说2008年抓阄时 对2005年-2008年抓阄时死亡的人员进行了经济补偿(好像是因为 有机会抓阄 没有进行转居民工作 比如2005年占地 2008年抓阄 对抓阄和占地之间的时间 有机会抓阄 却没进行 去世的人进行的赔偿 ) 前两天 听说同村邻居(家中家人于2010年年底左右去世)分了补偿款 问我家有没有补偿 我妈说没有 就去村委会询问 得到的答案是“抓阄选居民申请审批下来的时间是2010年8月(在我父亲去世之后 在邻居去世之前),只对审批下来的时间至11年抓阄时间 期间死亡的人进行赔偿” 在第一次抓阄时 死亡的村名都得到了赔偿 没有分时间限制的 还有 第一次转居民时 学生在学校转居民 也进行了赔偿 到我这又没了 谁能帮帮我 告诉我 应不应该得到父亲的赔偿和我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闻518(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1-12-03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