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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 09年在以32.6万元买了一间89平米的房子,当时没有房证和土地证,所以只是在中介签了协议,一直没过户,所以只给了房主15,5万,约定好土地证下来之后再办过户,因为想公积金贷款。现如今土地证下来了,但房主要求加两万元,我也同意加,但想少点,房主不同意,说不给就诉讼法院,要求收回房屋。我这里面比较特殊,卖我房子(签协议的)和房主(男)是离婚的,当时也没有公证,房主也没有签字,全部由女方一手操办,女方说她们离婚她们的女儿是判给她的,想把那的房子卖掉给她女儿重新买房。女方在我把钱给她后 ,把房屋钥匙交给我装修 ,我现在在里面已经入住两年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的话,法院大概会怎么判?房子能被收回吗?如果收回,我会被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叶云天(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11-3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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