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每月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合同到期后全部补齐是无效合同吗?
用人单位扣发工资、扣押证件、收取押金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扣发工资、扣押证件、收取押金都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合同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用工押金或者扣押员工证件的行为是严重违法侵权的行为,仅凭这一点你随时可以解除与校方的劳动关系,并不存在对校方违约的问题。不足额发放工资同样是违法的,但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解决此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但我认为此并不能改变此行为的违法性。
你 好,学校的这种做法严重地侵犯了老师的合法权利,是无效的 你可以要求学校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走人。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维权,请致电:13866683881,欢迎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