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家庭房屋财产协议
家庭房屋财产协议 现有眼矿6栋20-21号房屋两间,因公有住房使用证承租人陆庆连去世多年,现要把6栋20-21号房屋更名为陆伯伟继承房权。其陆庆连妻子周桂香放弃此房屋遗产继承权,其大儿子陆伯成放弃此房屋继承权,另外老人的财产,大儿子陆伯成也放弃继承。其大女儿陆伯华放弃继承权,二女儿陆伯丽放弃此房屋继承权,三女儿陆伯娟放弃此房屋继承权,四女儿陆伯梅放弃此房屋继承权。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周桂香由小儿子陆伯伟赡养,直至去世。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周桂香一切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以及去世后的一切操办费用全由陆伯伟一人负责承担。与大儿子无关,不必负责任何费用。从即日起生效。
用不用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此协议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陆女士(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09-11-24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