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离婚纠纷问题。。。
1、孩子的抚养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询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平均分割的,一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少分或者是不分;
3、结婚时的金首饰不需要返还的,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有你妹妹的份额的话,可以主张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2、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对于新造的房子,如果当时出钱的话,需要证据证明,毕竟所有权人是男方父亲的名字。
房屋拆迁一般有你妹妹的份额的,小孩的抚养权可以由法院判决,工资款属于共同财产。不存在还金首饰的问题。
你好,男方的要求不合理,你妹妹可以拒绝,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房子也可以要求分的。本律师擅长婚姻案件,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1、如果已经考虑清楚,双方对相关事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是要处理好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2、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关键是共同财产的界定。建议离婚时先查清家庭财产的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财产的变动以及债务情况,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伪造债务;
3、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是依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判决,你如果要主张抚养权,则要从“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他抚养不利两个方面”来举证、质证。
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指导或者帮助你收集、审查证据,选择最合适的方案,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妹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要参考孩子的意见;
房子拆迁应该有你妹妹的份额
可以争取抚养权。婚后累积的共同财产可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