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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权益

民事消费问题

民事消费问题 2011.10.24 于原婚庆公司确认婚礼总费用并支付定金800元,我方留有司仪定金收条,双方协议余款在婚礼结束后支付。并协议"婚礼现场不得因任何原因临时更改或加价,若确有突发情况需要变动的,双方需友好协商解决"该协议只有司仪签字,没有新人及婚庆公司公章。2011.11.27 新人决定换一家婚庆公司,请问
1、是否可以要求退还800元定金?
2、原婚庆公司要求新人赔偿其余婚庆总费用30%的定金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ba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1-27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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