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上班期间脑出血,单位是否应该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上班期间脑出血,单位是否应该赔偿 劳动纠纷的问题,就是我姨妈今年48岁,在养老院给人家做饭,工作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交保险,最近高血压脑出血,请问,这种情况单位应不应该报销医疗费?
我查了一下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dys……(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11-27 18: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