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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买断工龄人员的问题
未买断工龄人员的问题 我们是张家界永定区木材公司的下岗职工,公司在2001年进行改制。经过2001年、2006年两次买断工龄后,大部分人员都已经进行了买断工龄,被推向了社会,自谋生活。到现在还有我们22人没有买断工龄,生活也是我们自己在社会上自谋。但没有买断工龄的我们同样没有医保、社保。我们找林业局、区政府要求保障我们的正当权益,可政府要求我们买断工龄,说我们是改制的遗留问题,应该继续按2001年改制方案执行,让我们买断工龄。当年实行买断工龄时是不强迫的,全是自愿的,但现在这样实质上是强迫。同时,现在已经废除了买断工龄这一方式。可政府却还要执行,所以我们咨询一下国家或省政府有无出台相关的文件解决我们这类人的生活出路。另外,对于我们这些人除了行政复议外(因为行政复议执行根本就无力)还可通过哪些方式,怎样维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round……(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1-11-27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