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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孩子刚出生就缺氧抢救隔天死亡医院该承担多少责任?

孩子刚出生就缺氧抢救隔天死亡医院该承担多少责任? 我有个朋友在北京民航总医院生孩子,之前一直在该医院孕检,一直到临生前的孕检都正常,因为第一胎是剖腹产本以为第二胎也必须剖腹,但是医生说以她的状况可以顺产,一直到过预产期五六天了医生还是认定可以顺产,于是打了催产针,后来羊水破了近两小时孩子还是生不出来当场就剖腹了,孩子取出只有微弱的心跳,已不能自主呼吸,鼻子嘴里都出血,医生说是缺氧,但是医院没有呼吸机,立即给孩子转院抢救,隔天孩子死亡,手术当时孕妇子宫大出血情况非常危急,医生让家属签字切除子宫,后来幸运的是大人子宫保住了,也度过了24小时的危险期,但是孩子的离去对他们造成很大的伤害,这应该算是医疗事故吧?医院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柳絮飞飞(北京)
提问时间:2011-11-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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