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孩子死亡算不算工伤?医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孩子死亡算不算工伤?医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2011年7月16日,姜顺爱和林晶参加和龙市中医院组织的到和龙市林业局柳洞林场的旅游。返回时乘坐内科主任金成文驾驶的吉hc5621号奇瑞牌小型轿车。当车行驶到芦线15公里+670处时,因金成文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操作不当,车辆驶离路面撞击着道路西侧路旁树木,造成3死2伤姜顺爱和林晶当场死亡交通事故。2011年8月2日,和龙市交通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金成文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姜顺爱和林晶无责任。 该次旅游是和龙市中医院组织的,主任金星灿提前2天向领导请示了,参加人员有内科、美容科和皮肤科,院长辛永洙和副院长高在顺也参加了此次旅游,共7辆车,共有30多人参加。 吃饭的时候,包括金成文在内很多司机都喝了酒。据接待方林场场长方永宇证实:“当天吃饭的时候,我跟中医院的领导辛院长和主任金星灿说了,我们有备用司机,不行的话就用我们的司机。”但中医院的领导没有听从接待方的正确意见,不但没有提醒喝酒的司机不能驾车,反而提前离去,结果金成文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我们的两个花季女儿(姜顺爱25岁、林晶22岁)也在顷刻间凋零。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说是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孩子死亡算不算工伤?医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晴天好(吉林)
提问时间:2011-09-16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