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理赔的问题,请教专家
车祸理赔的问题,请教专家 事故时间:2011年4月18日20点 地点:郑州
郑州市交警支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一、 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栏:
上述时间,潭锡平驾驶豫DE9658号轿车沿凤鸣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姚先生驾驶的豫GL68号越野车沿凤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双方车损。
当事人潭锡平因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姚先生负事故次要责任。
二、 损害赔偿调解结果栏: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行到保险公司索赔,且均不要求扣留车辆。
说明:潭锡平车辆仅购置了交强险,姚先生车辆购置了全险。
目前问题:
保险公司按照次责30%赔付了姚先生4238.6元。【修车费用(2184+9278=11462元-4000元)*30%=2238.6元+2000=4238.6元】,另外应由潭锡平再赔付70%的5039.4元,但潭锡平一直拖欠未赔付,按法律程序,姚先生下步应该如何办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姚鉴城(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11-24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