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长期未上班交社保问题
关于长期未上班交社保问题 马律师:您好!
我是中铁局的一名员工。从07年工地项目工程结束后一直在家待岗。直到2009年6月底公司通知我上班,我请事假到2009年12月份。后来2010年又通知一次上班,我又请事假到2010年年底。而2011年一直没通知上班,到本月就是11月,公司来书面通知,要求我补交09年7月份至2011年11月份的保险费(包括单位应交和个人应交)共计1万九千元。我想咨询一下,单位是否有权利叫我补交社保。还是应该单位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suh……(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11-24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