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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违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违约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前不久与A公司签署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补充协议(协议规定违约需付违约金3000),按要求给了他一份(双方已签字并盖章),但我手上的协议丢失在签完回校途中,同时在签完后征求家庭意见不让我去,我想毁约,之后就向学校申请补发了新的空白协议(但未告知说明我已经签署三方协议),请问我在未告知A公司和并未解除协议前是否可以和B公司签新的三方协议,我需要向A公司交违约金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inyi……(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1-11-22 19:4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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