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我这样的情况,结果大致如何?
我这样的情况,结果大致如何? 我是一家公司的收货人员,与我公司有运输合同的船舶装载我公司的散货在我公司码头卸货,卸货过程中,公司发现散货中掺有杂质,不能继续卸货,做退货处理。需要测量船上的剩余货物从而计量实际卸货量。当时我们是3个计量人员共同做的余货计量,船方为了减少运费损失,给了我们3人共计6000元现金作为好处费,想请我们少算些船上的余货,意思就是多算些卸货量,实际该船的余量大约60吨,我们按照30吨做了计量。事后我们3人平均每人分得2000元现金。
事后公安机关发现该船在异地私自卖掉了船上的余货,及时将该船查处并扣留了货物。经计算余货价值20万元左右。
事先我们不知道该船会私自卖掉余货,直到到公安机关查处时,公司也还没有结算这次货物的货款,公安机关询问我有关情况后,我回到单位及时修改了作为结算货款依据的单据,填上了真实数据,并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上的直接损失。
公安机关对我们3人进行了2次询并做了笔录,并将整个案件(船上私自卖货行为和我们做虚假吨位行为)作为职务侵占立了案,目前对我们3人采取 取保候审,听说准备移交检察院。
我想请问我们这种行为是职务侵占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总计我们收受的6千元,一人分得2千元,如果是犯罪的话,最坏的处罚是什么情况?
移交至检察院后,后面的程序将是什么,目前的取保候审还适用以后的程序么?
有人说就我们3人的事情来说事情不大,应该是罚款,我想问罚款的判罚是法院判罚还是公安机关判罚?
谢谢,急等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楼(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1-11-21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