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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社会保险费

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社会保险费 本人1984年经东台市劳动局招收分到许河供销社工作,至今28年工龄,2000年无过错下岗,许河供销社未安排任何工作,不发给一分钱生活费,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全由我自己全额缴纳到供销社,只出租两间门面房给我维持生活,与我签订不公平的租赁合同,并且用租赁合同的形式代替劳动合同,把我跟社会自由人一样对待,同等缴纳租金,享受不到作为内部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现我要求许河供销社报销报销他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有哪些法律依据,上诉请求和理由怎样陈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ujie.……(江苏)
提问时间:2011-11-1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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