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合法合情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这样合法合情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在工厂上班是不慎将左手无名指末节压掉 厂子当时送去医院 医院做给做的截肢手术 将露出的骨头截取去后进行缝合 厂方出了医疗费 并给了我养伤的工资 两月后 在伤口缝合的针眼出又长出了指甲尖 碰着就疼 咨询医院还得二次手术 可找厂子说这事时 厂子说这是医疗事故 和厂子没关系 并说当时手术截肢是自己签的字没和厂子商量 如果做手术就写申请 要写上此次手术是医疗事故和厂子无任何关系 第二厂子可以出医疗费和术后修养的生活费但不支付休养期间的工资 第三如果再出现什么情况厂子也不管了等 这样写合法吗 会不会影响我以后的伤残鉴定 我还要伤残鉴定我的伤惨很可能是10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2999……(天津-西青区)
提问时间:2011-11-17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