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现我有一合同纠纷咨询。
律师:你好!现我有一合同纠纷咨询。 我朋友与某商场签订有一份租赁协议,主合同租期为两年,经营主合同书中注明另附补充协议一份 ,补充条款共5款,其中1-4款为电脑打印,笫5款为手写体(其它约定:合同期调整为四年, ,双方不得违约), (此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为对方提供).现我朋友刚经营两年,对方说主合同已到期,现不承认我朋友这份补充协议,当时签订协议时,对方只给我朋友主合同, 补充协议的第5款是暂时空白的,说过几天给我们,当时没有太当回事。双方合作至今年5月底,当对方提出要装修整改,我朋友才找到对方原经理要回了这张补充协议, 原经理告诉我方说(合同期限调整为四年)的文字内容是今年5月底才形成的. 现对方说是我朋友自己填写的,现对方说找不到补充协议为由, 不愿意提供补充协议,又要提出对手写体文字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让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起诉至法院的话我们能打赢这场官司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zx12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09-11-11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