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转让中的债务问题
关于转让中的债务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原债务人欠我1000万债务,一直没处理偿还,现在他打算将
发生债务的地皮转让给另一家投资公司,但他跟投资公司有个约定就是要先解决
我这个债权人的债务问题才肯将地皮转让给他,所以,这家投资公司上门找我协商
,让我跟他签一份合作协议,声明支持他收购此地皮,然后在协议书中约定土地
过户成功后会支付原债务人所拖欠的债务.
我想提出几个疑问,1.我是否应该跟他签定这个合作协议.如果我不签,不承
认他这个新债务人,对他们的地皮转让是是否会造成影响.2.假如两年后新债务
人没有履行约定,清完全部债务,我是否可以上诉,声明这份合同无效,我不承
认新债务人,以此推翻原债务与新债务之间的地皮转让合同的成立(过户成功,是
否还能推翻),3.是不是到时还要签一份三方在场的债务转让协议?还是说有我这
份协议也可以证明承认他这个新债务人,4.我可不可以跟投资公司约定土地转让
合同签定成功之日支付全部债务欠款,因为投资公司跟我说是要两年内土地过户
后才能支付全部债务款.
麻烦律师能帮我精心解答,万分答谢
陈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kv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1-13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