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每天强迫工作九个小时无任何补偿,算侵权吗?

每天强迫工作九个小时无任何补偿,算侵权吗? 你好,我是从事酒店服务行业的,因为酒店生意好,所以每天白班在岗工作的时间都超过九个小时,每周工作大约47个小时,每月平均每人需上两个星期白班。而且是强迫加班,没有任何补偿(如加班费或补休)。而上级称在两个小时以内的加班都不属于加班,是没有补偿的。那这种情况我们的权益是受到侵害了吗?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cong……(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1-12 22:2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