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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却不给付我加班费,该怎么办?
公司安排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却不给付我加班费,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底薪+提成-交金, 是我的工资构成。
公司安排我在国家节假日(五一,中秋,十一)上班,却不另外给付我三倍的加班费。
我跟公司交涉,却被告知是公司规定,一直是这样的。交涉无果。
我带着偷偷打印的工资单(公司发工资是签名,再给钱)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应。
监察部门人员看过工资单后,问我,工资单上不是有加班费么?
我解释说这其实是我的销售提成,加班费根本没有给我!
也就是说公司把我的销售提成以加班费的名义给我了!
监察人员告诉我他们没有办法处理,让我去跟公司协商!只有让公司把提成或者加班写清楚,那他们才能处理!
我跟监察人员说我可以提供和公司交涉的录音,里面很清楚的表明我对加班费的质疑和公司对加班费的解释!
监察人员还是对我说,没用的,只有我自己去跟公司交涉!他们没法管!
傻子都能猜到我跟公司协商后是什么结果!
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跟公司协商,公司再以“公司规定”为由打发我。
我还有其它方法
维护我的个人权益,
维护法律的严肃么?
那个神秘的“有关部门” 的门怎么敲?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jtfaf……(上海)
提问时间:2011-11-11 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