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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西安市新城区法院法官陈辉判决书上“原告律师不适格”为何意?

西安市新城区法院法官陈辉判决书上“原告律师不适格”为何意? 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赵勇和我签了追款合同,共四次,均没有盖该所公章,未追回全部款项,不作为,我另请律师追回余款,在审案过程中赵勇为对方作证使我损失违约金,我因为赵勇未起到律师的作用,未给他付律师费,现在该所把我告到法院,西安市新城区法院法官陈辉认为该所因赵勇办公室场所较远,其律所授权赵勇以律所名义接受当事人委托,为依据,也不理睬赵勇为对方作证,并未追回全部余款,判我全付律师费。我该不该上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康威928(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11-10 20: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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