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工作转正的问题
关于工作转正的问题 请问,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和很多参加校园招聘的同学在一家公司上班,之前与这家公司谈的是试用期是三到六个月,说是如果表现优秀便在三个月内转正,如果正常就三个月转正,如果表现不好就六个月内转正。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三年。三个月时人事的经理给我们说大家都转正了(口头上的),但是转正申请表过段时间写。但过了几天(也就是入职三个月零十几天的时候),我们都写了转正申请交上去,但人事的另一个人又告诉我们说要我们全部延后转正,试用期全部为六个月。之前公司的人事在招聘我们时说如果不在公司总部,在外地的每个人会给900元的驻外补贴,但是当我们被派往外地时,公司又派人出来和我们说没有驻外补贴是那个人说错了。还有之前是签过劳动合同但公司都收走了,我一份也没有。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公司现在辞退我有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公司出尔反尔,以好的条件骗我们进公司,而进公司后又给我们削减待遇,我们又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还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八小时工作制,是指包含中午吃饭的一小时为八小时,还是指不包括中午吃饭的时间的另外的八个小时?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莫等(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1-11-10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