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合同,公司要求一月实习期,一月试用期,是否合理?
1,试用期是合法的。 2,在实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一条是合法的,但公司到时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纯属公司一厢情愿地偷换概念,其实还是试用期?什么实习期,难道是想实习期不算劳动关系?有点自作聪明。
试用期的规定合理,但公司不能无故解除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