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未成年人工作 辞职后老板据付工资
未成年人工作 辞职后老板据付工资 我是个十七岁少年,高中毕业后在圆缘园时尚茶餐吧茶陵店,上班 求职的时候未和老板签订合同,工作两个月辞工 按照公司程序做完第三个月后可结清全部工资 可老板拒付工资 除第一个月工资外 还收取400元押金,可是都是由主管店长签的 未有公章 离职后老板据付工资,更直接藐视员工去法院 劳动局告,劳动局来调节老板公私应付 员工自己上门,更是自己假装摔倒 还报警说有人闹事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耽误了我好长时间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WV6412(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1-11-08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