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妻子有权分割丈夫结婚前的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吗?
1,公司是婚前成立,公司股份以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我的补充: 2011-11-03 17:19
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股份账户包括增值,都是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你所有。对于这部分妻子要求不合理
2,分红部分属于婚后取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要求分割一半份额。妻子要求合理。
3,其他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4,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5,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不合法,因是婚前股份,妻子只能分婚后分红,不能分股份
婚前股权,妻子无权主张分割。
但因该股权产生的分红或者收益,妻子有权分得部分
要求不合理
妻子无权主张分割。
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从2008年5月婚后您的股份收益部分以及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公司的再投资、购买固定资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予以分割。
您好
1 不合法,婚前股份不能分;
2 妻子只能分从2008年5月婚后您的股份收益部分以及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公司的再投资、购买固定资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予以分割。
妻子无权主张分割。
妻子无权主张分割。
对方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你妻子有权利分割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