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A与妻子B已经离婚,但是妻子B的户口并未迁出,妻子B又与男C结婚且生子,其子的户口可否报在丈夫A
不可以。妻子的户口可以签到居委会,单独立户,在上孩子的户口即可。
不可以。
现在上海推行公共户制度,你可以找当地派出所咨询,要求女方限期迁户,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将对方的户口迁入公共户口内。
丈夫A不同意的话,不可以。 户口迁移,只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