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公房 户口有二姐和小妹的,承租人是我二姐的名下我有居住权么?
你不是承租人,户口也不再房屋中,如果要居住的话,需要经过承租人或者实际居住人的同意。 我的补充: 2011-11-03 14:45
但如果你一直在该房屋中居住,属于同住人,那么在承租人变更后你有权继续居住。
该房屋是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你母亲作为承租人,去世后,该房屋中其他同住的人都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只要产权单位同意就可以了。
如果当初你父亲和姐妹同住的该房屋中,二姐没有经过其他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变更承租人为自己的话,那么其他同住人可以向产权单位申请重新变更承租人。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协商好
在里面实际居住的,有居住权
你父亲或者你小妹可以主张居住权。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需要经过承租人或者实际居住人的同意。
对公租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建议先协商解决。可以要求房屋使用权。租住。
你可以起诉要居住权,也可以起诉要变更承租人。
你好,居住房屋需要取得承租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