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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变更后,原房主户口下的挂户承租人是否还有继续居住的权利?

房主变更后,原房主户口下的挂户承租人是否还有继续居住的权利? 1982年我表哥(我二姨的儿子)的户口从安徽迁到沈阳我姥姥家,一直与我姥姥在一起居住(仅他二人在这个房子住),1992年动迁,1993年回迁,我姥姥(原户主)和我表哥继续在回迁后的房子居住,回迁的房证上写的我姥姥一人的名字,(当时动迁时房屋的面积是23平米,回迁时,最小的面积是35平,而又因为户口上有我表哥的名字,所以当时经过我姥姥的申请,就把这个房子面积增加到了45平,即有10平米的面积是因为我表哥的原因增加的,但是回迁时涉及到的所有的费用都由我姥姥一人支付,我表哥没有支付一份钱),1995年我表哥在此房结婚,1996年因为我表哥和我姥姥二人有矛盾,关系不和,我表哥搬到岳父家居住,临走时向我姥姥索要他结婚时的装修费,我姥姥同时也提出,让他走后就不要再回来,我表哥当场立下字据表示,他拿到装修费后,此房屋今后与他无关(立字据时特意叫来邻居作为证明人在现场),然后我姥姥当场给了他全额的装修费,从此,即1995年-2005年十年的时间我怕表哥再没回来过。2001年房改,我姥姥把房屋赠予给我母亲,现在房证上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2005年我表哥与前妻离婚后,恳求我姥姥让他回来住,我姥姥因为可怜他带着个孩子没有地方住,在没告知我母亲的情况下私自答应让他回来住,2007年他在这个房子与第二个妻子结婚,有一天趁我姥姥出门时,他把之前他立的字据(即次房屋与他无关的字据偷走并烧毁),现在二人关系继续恶化,我姥姥提出让他搬出去,但是我哥哥说这个房子他有居住权(我表哥表示,因为当初有10平米的房屋面积是因为他的原因增加的,所以他现在有居住权),并且说出了一些他查询到的法律条文,说即使房主变更了,他依然享有居住权,就算告到法院,也赶不走他,请问:我表哥是否有权利在这个房屋继续居住?是否真的有像他说的法律条文,即使房主变更了,他依然享有居住权?如果他果真有居住权,是否意味着他可以祖祖辈辈在此居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sj415……(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0-3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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