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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房子政府要征收,公告中只给我增加15%,我能要求增加更多一些??

房子政府要征收,公告中只给我增加15%,我能要求增加更多一些?? 我的房子(朝阳区)在今年十月分政府出公告要征收,我不认可公告中要是选择回迁房的只给我增加15%面积,按(成本价1250/每平米)给我,超过只能按市场价增加,现在我选择回迁房安置的化,签回迁协议之前我能够要求以成本价(1250元)增加到房屋的20%或更多吗?在有一个问题。政府公告中的15%是怎么算出来的? 长春市征收房屋和拆迁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是多少?有文件或规定吗??是什么文件?谢谢!!!!请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ltfz(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11-03 09: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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