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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解除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解除合同吗?? 我在原单位以工作4年,前2年半时间未签合同,公司也没给我缴纳社五险一金,但就在上个月,原公司主管以如下几个理由将我停班,且当我面说这算是劝退
1、我在职期间能力不够突出
2、绩效太差(我做的绩效都在85分左右,到了公司那边就成了不及格.....)
3、直属上司驾驭不了我
而且该主管说我在之后所签署的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只要公司以任何形式告知我,就可以将我劝退。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该通过哪些途径替自己维权?
且目前还有大量的员工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这算非法雇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16417(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1-0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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