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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2006年,借款人以开设公司的名义向我父亲借款320万元,2006年底,借款人按照当时还款协议约定的条款,归还20万元。2007年,借款人失踪。所开设公司也以破产,收归国有。借款人至今下落不明。当时所有借据都保存着。
    请问此类情况是否还处于民事诉讼期内,可否报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ingc……(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0-30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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