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乐哈哈超市购物,与服务员争吵被服务员用刀划伤。
在乐哈哈超市购物,与服务员争吵被服务员用刀划伤。 我于9月30日晚在乐哈哈超市买水,收银员少找我10块钱,并不承认,最后调取超市监控,这段时间大约半小时,发现确实少找我钱。对方拒不道歉,我把收银台前的东西扒拉掉地上,服务员骂我,我动手打了她,她还手,在撕扯中,她拿裁纸刀把我左手虎口处划伤,对方毫发未损。我报警。在医院缝了12针。派出所民警说构不成轻伤,只能调解,即只能赔付医药费。
想请教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要求误工费等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树叶~(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10-25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