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假冒的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数额多少呢?建议详谈。 杭州杨冬梅律师
您好,按照我国《刑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 大致说来,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之一是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关键是两个点: 一是数额;二是是否被举报和被查获。